来源:广西高院 当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仅名声好听,也有待遇不错的酬劳。 而作为法定代表人也需承担因公司经营不善带来的征信受损、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等诸多风险。 那么,当被“挂名”当上公司法定代表人,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时,该如何救济呢?
出于义气!我做了朋友公司的法人,没曾想他公司因为与别的公司产生了法律纠纷,结果我被限制了高消费,更严重进了失信人黑名单!成了失信人!近日老余接到一位粉丝朋友咨询,自己出于义气,做了朋友公司法人,可实际上并没有参与公司任何经营和管理!
“法代”有风险挂名须谨慎出于情谊为他人公司挂名当债务和风险来临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替身”如何破解“卸任”难题近日,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审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实施以来首起公司法定代表人诉公司要求变更登记纠纷案,在公司内部治理失范且穷尽救济渠道无法变更其身份的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