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众多的企业当中,有不少企业为了规避风险,选择一个不参与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的人担任法定代表人。此为“挂名法定代表人”,该法定代表人不参与公司的任何管理或者经营,公司利用其身份制作的法人章、签字章,均保留在公司,不归法定代表人本人保管。
来源:广西高院 当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仅名声好听,也有待遇不错的酬劳。 而作为法定代表人也需承担因公司经营不善带来的征信受损、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等诸多风险。 那么,当被“挂名”当上公司法定代表人,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时,该如何救济呢?
出于义气!我做了朋友公司的法人,没曾想他公司因为与别的公司产生了法律纠纷,结果我被限制了高消费,更严重进了失信人黑名单!成了失信人!近日老余接到一位粉丝朋友咨询,自己出于义气,做了朋友公司法人,可实际上并没有参与公司任何经营和管理!
生活中常有碍于情面被亲朋好友请求做挂名法人的情形发生,看起来名下有公司像个老板,日常签些文件颇有领导风范。但是当法人一时爽,当挂名法人一直“爽”。如何保护自己规避风险呢?视频结尾告诉。首先,公司犯罪,法人最惨。就算不知情、没参与,请去派出所关几天调查也是幸运的。
“法代”有风险挂名须谨慎出于情谊为他人公司挂名当债务和风险来临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替身”如何破解“卸任”难题近日,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审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实施以来首起公司法定代表人诉公司要求变更登记纠纷案,在公司内部治理失范且穷尽救济渠道无法变更其身份的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