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众反映: 歙县王村镇横联村程松南户有四个儿子,其中两个户口迁出了横联村。今年政府有关部门对土地进行确权登记,没有经本人同意就将四个兄弟的土地全登记在一个儿子名下。听众希望能将户口已迁出的儿子土地登记在父母名下。请问是否可以更改?歙县政府办答复:经王村镇调查了解,反映情况属实。
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0条第2款关于行政裁决案件一并审理民事争议无需另行立案的规定,以及自然资源确权行政裁决行为涉及款额的确定,从实质化解争议角度出发,认为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实、证据充分确凿的情形下,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依法作出变更判决,直接将土地、山林等自然资源权属判决确认给争议一方。
很多农民拿到土地确权证后,才发现名字错了、权属不清、面积有误,等到征地补偿、土地流转时才追悔莫及!错一字,损失大! 错误常见情况:❌ 名字错了(张三写成李三)❌ 权属不清(多人共有人未标明)❌ 面积不符(少算、多算都影响补偿)✅ 如何补救?
土地制度是一项关乎国家基础性、全局性的制度安排,鉴于多数地方农村土地第二轮承包是在2028年到期,第三轮承包期与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时间节点高度重合,做好第三轮土地承包意义重大,既要解决第二轮承包期间新形势新变化所带来的新问题,又要着眼中国式现代化“两步走”的总的战略安排。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改革是农村土地改革最为重要的一项,通过土地确权登记,将能够有效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土地确权,同时还能够有效推动农村承包地流转、宅基地流转等改革工作的开,进而提升农村土地价值,让农村居民能够将农村闲置的土地资源进行合理的使用,从而为自己创造更多的经济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