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沈阳9月2日电 (李晛)记者2日自辽宁省发改委获悉,近年来,辽宁省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电力供应结构和电能消费方式出现较大变化,分时电价机制亟待优化。《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近日发布。
为深入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关于推动家政进社区的部署要求,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其租赁场地不受用房性质限制,作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执行相应的居民电价政策。如遇国家相关电价政策调整,执行标准同步调整。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执行。
近日,辽宁省发改委发布通知,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9月1日起,执行范围进一步扩大,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农村地区广播电视站无线发射台(站)、转播台(站)、差转台(站)、监测台(站)外的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执行分时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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