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法律的价值是否仅止于此?在法学院的新生课堂上,老师们总会邀请学生思考:在一个由天使组成的社会中,在一个完全没有谋杀、盗窃、抢劫等罪行甚至连人与人之间细小纠纷都不存在的社会里,我们还需要法律吗?不难设想,答案一定是在一个彼此与人为善的社会中,我们依旧需要法律。
法律的本质,结合其他领域的知识沉淀做如下解释,晦涩难懂之处,请静下心来再看。简单来说就是为修复生命体基因的自带漏洞而生,生命体为达成求存的目的,设置自私、贪婪的初始参数,初始参数目演化的结果都是为了繁衍求存、优胜劣汰,万物皆如此非人类特性。
法律是否只是统治阶级用来维护自己统治的工具?法律产生的根源在于秩序和统治的需要,统治阶级用来维护自己统治的工具只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一个观点,除了这个观点之外,法律还存在是自然法学派、社会法学派等不同学派,不同的学派对法律的认识不一。
很多人,官司打多了,就会觉得,法律不是公平的,不是正义的,所以自己的合法权益永远无法获得维护。对此,我只能说,这样的想法是完全错误的,多年的从业经验,让我更加深刻地明白,你必须永远相信,法律是正义的,理由有二。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从研究对象或议题的角度来讲,法律人类学主要关注法的四个维度:本质、功能、意义、价值。这四个维度的分类不仅为法律人类学的研究提供了较为全面的分析框架,而且对于凝练中国法律人类学的研究方向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第一,法的本质维度。
自然学派认为,正义是衡量法律是好是坏的标准之一,法律的发展和完善是渐趋于正义,但是不能完全等同于正义。法律有善法有恶法,只有善法才能体现正义,并且审判程序也要有序和公正,即使是善法,如果审判是不公正的,不依照正确程序的,那么法律审判的结果也可能是不正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