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医务人员行为,维护医务人员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医务人员预防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制度,发生职业暴露时,工作人员及时报告感染防控办。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伤口处理之后,应及时填报《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登记表》,并按要求详细登记暴露原因及暴露物质情况等相关内容,以便判断是否需要预防用药。
为维护医务人员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订医务人员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标准操作规程。
为了提高医务人员安全防护意识和职业暴露应急处置能力,减少职业暴露的发生,切实保护医务人员身心健康。近日,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院感办协同麻醉科手术室开展了院级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应急演练,东、西、高新院区手术室工作人员及手术相关科室的感控医生及骨干等50余人参加了观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