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2月6日讯(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余佳)新学期新气象,开学第一课从学法开始。2月6日,汉阳区检察院“知音·雨露工作室”检察官来到楚才小学,为师生开展“法治第一课”,帮助师生远离违法犯罪,加强自我保护。课上,检察官和同学们积极互动,现场气氛热烈。“法治第一课”现场。
来源:【贵州广播电视台-动静新闻】男子醉酒躺路上先后被一男一女撞伤到底是谁的责任?事情还要从2024年5月22日说起,当天晚上23时4分许,甘肃张掖市某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12岁的男孩刘某骑着两轮电动车,无意间撞上醉倒在路上的男子依某,刘某随后骑车逃逸。
原标题:未成年人犯罪宜“早定罪、晚入刑、强矫治”近年来,在恶性校园霸凌案件中,部分施暴者因年龄问题免于刑事处罚,引发社会的极大关注。今年两会,有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应调整刑事责任年龄适用范围,将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刑事责任年龄降至12周岁。
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记者刘青霞 校园欺凌是什么?欺凌者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遇到校园欺凌,我们应该怎么做?2月25日,针对开学季,学生及家长关心的这些发生在校园内外的法律热点问题,“晚报融媒·帮您办”律师团律师郭渠江进行了解答。 问:未成年学生骑车上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