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4月,国务院正式颁布《工伤保险条例》,并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社会保障法治化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标志着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新型工伤保险制度基本形成,工伤保险制度建设进入法治化轨道。
安心社保·护航安全享受权益 遵守规定安阳融媒记者 京京《工伤保险条例》是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而制定的。那么,《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是什么?职工又该如何参加工伤保险呢?
2004年1月1日,《工伤保险条例》正式施行,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20年来,河北省积极推进《工伤保险条例》的落地实施,更好地发挥工伤保险保障民生、护航企业、促进发展的作用,让劳动者安全感更加充足、更有保障。
来源:【邯郸广电网】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是国家对职工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职工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工伤保险建立的根本目的是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而国家作为工伤保险坚实后盾的同时,用人单位也有着必须要承担的义务。
来源:【邯郸广电网】2003年4月27日,国务院颁布了《工伤保险条例》,并于2004年1月1日实施。2010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如今,我国已初步建成了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工伤保险制度。
用人单位给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那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应当认定为工伤?责任又该由谁承担?近日,烟台高新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典型案例。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花费医疗费10万余元廖某某在某建工公司承建的某小区项目中从事木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