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结果法院根据本案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雷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二、被告人李某甲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 刑三 年六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三、被告人李某乙犯生产、销
来源:【四川日报-川观新闻】川观新闻记者 张庭铭12月30日,四川法院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及安全生产犯罪专项工作通报新闻发布会在四川高院举行。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今年1月至11月,全省法院严厉打击了涉“地沟油”“假牛肉”“罂粟壳”等一大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
近日,有网友发布、转发视频称,四川成都,两位厨师正在制作地沟油。到底是什么情况?成都市市场监管局“督哥”第一时间去了现场,找到当事厨师,并通过监控视频,还原了整个事情的经过。封面新闻记者 吴冰清 实习生 张倩【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欢迎向我们报料,一经采纳有费用酬谢。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月14日上午,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简称省消委)组织召开“3·15”新闻通报会,介绍2021年消费维权工作并通报一批典型案例。会上,省消委执行副主任、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介绍了2021年四川消费维权工作情况。
↓↓↓4月22日下午四川犍为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县一火锅店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在本案中,犍为县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雷某提起了乐山市首例“地沟油”食品安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赔偿金额达447余万元。
探索万千世界,聆听心灵之声。近日,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7名被告因生产、销售“地沟油”被判刑,并处罚金,同时还被判承担“地沟油”销售金额十倍的惩罚性赔偿,并在县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四川雅安市石棉县人民法院11日通报称,8月10日,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了一起石棉某火锅酒楼经营者及员工被指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判处该火锅酒楼经营者喻某有期徒刑十年,判令喻某支付惩罚性赔偿款14779416.2元,并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近日,成都市公安机关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中,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成功侦破成都市金牛区某火锅店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现场查获利用废弃油脂熬制的火锅底料100余公斤及若干废弃食用油脂,用于回收废弃油脂的作案工具若干,涉案金额超过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