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万柏林区法院发布一起已审结的高空抛物案件。被告人从5楼窗户向楼下行人车辆过道持续抛物约10分钟,尽管未造成人员伤亡、财产受损,但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情节严重,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本报讯(记者 任蕾 通讯员 武鹏飞 张馨艺)6月19日,万柏林区法院发布一起已审结的高空抛物案件。被告人从5楼窗户向楼下行人车辆过道持续抛物约10分钟,尽管未造成人员伤亡、财产受损,但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情节严重,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本报讯(记者 任蕾 通讯员 武鹏飞 张馨艺)6月19日,万柏林区法院发布一起已审结的高空抛物案件。被告人从5楼窗户向楼下行人车辆过道持续抛物约10分钟,尽管未造成人员伤亡、财产受损,但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情节严重,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史春波 通讯员 钱国 孙瑜 李若纯 罗乾天3月19日上午,上虞区人民法院以高空抛物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韩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韩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据悉,该案系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后浙江省判决的首例高空抛物罪案。
核心提示:趁人不注意,顺手把垃圾从阳台抛下去,如果碰巧砸到人,那真是害人不浅。11月2日,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一名装修师傅装修房屋时,图省事,多次将装修时刨掉的地砖、马桶碎片,从阳台窗户往下倒。
悬在空中的木板 从窗户扔下的木板 核心提示 装修工人为了图方便,将装修产生的垃圾、木板顺着窗户往外扔,吓得过路行人纷纷避让。 《民法典》已经明确高空抛物是违法行为,怎么还有人敢这么做? 近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