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刚搬进出租屋就发现空调坏了,房东竟让他自掏腰包维修!他一气之下翻出《民法典》,3天后房东不仅免费修好,还主动降了10%的房租。原来90%的租客都不知道,法律早已赋予我们4大‘砍价神器’! 学会这些隐藏条款,不仅能逼退霸王条款,甚至能让你月租立减30%!
本周看“典”带您了解民法典中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与出租人的权利义务(点击观看视频)基本案情承租人李某和出租人宋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李某承租宋某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的房屋,租期三年,月租金6000元,租金支付方式为押一付三。
近日,北京正式开始供暖。寒冬时节,暖气无疑是北方温暖过冬的神器。然而,随着冬季供暖开始,也有租户会遇到租住的房屋暖气不暖的糟心事。在遇到这种情况时,租户要怎么做才能妥善解决问题,维护好自己的取暖权益?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相关法律知识。Q1暖气供暖温度是否达标如何认定?
小张和出租人小吴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小张承租小吴名下的房屋,租期1年。小张称其在居住期间,卫生间的水龙头、热水器、下水口存在损坏情形,其多次要求小吴维修未果,无奈之下,小张自行更换和维修共支出1000元,小张要求小吴支付该费用,小吴不同意。
最近出租房内的冰箱突然停止制冷,我通知房东让他立即找人修理。请问,这笔冰箱维修费究竟该由谁承担?维修义务是指在租赁物出现不符合约定的使用状态时,出租人须对该租赁物进行修理和维护,以保证承租人能够正常使用该租赁物。
出租房内物品损坏,到底应该由谁来修?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法官张治中法官经多轮耐心沟通,实质化解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张某,一位来城市打拼多年的青年,为了稳定生活,与房东李某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