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日前联合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
10月20日,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刘宏向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介绍,病退要求多,对年龄和人群都有限制,比如男性需年满五十周岁,女性需年满四十五周岁,且必须满足养老保险连续1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像河北、福建等地还制定了自己的标准,必须是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的员工工龄满10年以上才有此待遇,而病残津贴则取消了这些限制。
10月1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发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办法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每周提醒,便民信息望周知!问题线索征集提醒国务院办公厅:征集这些问题线索国务院办公厅拟于11月份组织开展2024年度国务院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从市场准入方面、公平竞争方面、助企纾困方面、守住兜牢民生底线方面征集问题线索。同时,听取对优化改进政府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员申请病残津贴时累计缴费年
南海网11月7日消息(记者 谭琦 实习生 陈祖优)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海南省融媒体中心(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联合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继续推出“关于社保那些事·你问我答”专栏。
10月1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发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办法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来源: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_热点问答】一、《通知》出台的背景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2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