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的省级行政区共计34个,它们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和2个特别行政区。这23个省分别是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台湾省。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经济发展,每个城市都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城市与城市之间互相追逐,目前,已形成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大一线城市,以及重庆、成都、武汉、杭州和南京等一批新一线城市,各城市你追我逐,竞争激烈,民间多次传出会设立第五个直辖市,并且给出了很多个版本。
受制于当时落后的生产力和交通条件,郡、州及后来的行省,其治所的选择一般有两种思路:其一,在山川险峻,本身就易守难攻的行政区中,治所一般选择在此地的地理中心点,这样便于掌控全局,发挥治所城市的辐射作用,比如太原、南昌、西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