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贵州广播电视台-动静新闻】女职工劳动保护知识问答如果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期间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可否解除劳动合同?即使怀孕、生育、哺乳期间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只要女职工没有主动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单方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自动延长到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
1问:什么是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答: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按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确定。
近期,福州市人社局将开展规范劳动用工专项行动、“心系劳动者 夏日送清凉”高温慰问活动等,检查建筑施工、环境卫生、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用人单位落实工资支付、高温劳动保护相关规定情况,走访慰问建筑工人、环卫工人等一线劳动者,送上夏日清凉和政策关怀,指导督促用人单位做好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
来源:【宁夏日报】人力资源市场作为劳动者求职、用人单位招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的主要渠道,为促进就业、优化人力资源流动配置发挥了积极作用。那么,用人单位应该如何规范招用工行为?让我们一起来了解——本文来自【宁夏日报】,仅代表作者观点。
今天,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就相关事项举行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调整,关系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加强对相关群体的权益保障,是这次改革的重要考量。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明白纸”,关乎劳动者的各项劳动保障权益,也是用人单位规范管理、依法用工的重要依据。劳动合同的订立至关重要。本期“人社政策连连看”,围绕劳动合同订立中的一些常见问题,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为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释疑解惑、提供指导。
用人单位不及时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有何后果?签订电子劳动合同后劳动者还能不能向用人单位索要纸质合同?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给劳动者,怎么办?如果你也对这些问题感到困惑一起来看看吧~劳动合同订立求职者小王用人单位不及时和我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
正值求职招聘季你找到心仪的工作了吗?在劳动合同中试用期和劳动报酬该如何约定你知道吗?关于试用期什么是试用期?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如何约定?根据法律规定,试用期的期限应当和劳动合同期限相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