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记者 刘元迪 临沂报道7月5日,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大家解读《临沂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并回答记者提问。大众网记者从现场获悉,新出台的《临沂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主要有以下几点变化:对征收范围和征收主体进行了调整。
在临沂客户端讯7月5日上午,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临沂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解读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和管理等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政府非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政府性基金。
明确征收范围和征收主体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有了“硬杠杠”在临沂客户端讯明确征收范围和征收主体,明确征收对象和征收标准,明确减免范围,规范资金及资产使用管理……日前,临沂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临沂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临政办发〔2023〕5号,以下简称《办法
实习记者 徐畅7月5日,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在会上了解到,临沂市财政局牵头起草的《临沂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已于6月20日起开始施行,和原办法相比有四点新变化。征收范围和主体有调整。
小区内专项配套费每2年调整公布一次3月17日,临沂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临沂市住宅小区规划红线内专项配套费收取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住宅小区规划红线内供水、供气、供热配套费(以下简称小区内专项配套费)的管理,明确住宅小区内配套设施建设运营管理主体责任。
近期,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临沂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包括总则、征收管理、收费减免、资金及资产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附则等6章18条明确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范围和征收主体征收对象和征收标准以及减免范围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
6月7日,山东省临沂市财政局发布的《临沂市采取有力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出,“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申请延期缴纳开发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最迟必须于办理预售许可证前缴清。”
(记者 王皇 樊瑞琳)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城市片区综合更新改造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明确城市更新项目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的,按规定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相关减免政策。
8月31日上午,枣庄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枣庄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孙中礼作新闻发布。孙中礼介绍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政府非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政府性基金。
各区县(功能区)财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审批服务部门:为贯彻落实《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税〔2023〕1号),现结合《关于印发济南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济政发〔2018〕33号)施行,提出以下贯彻意见:一、城市基
临沂市兰山区曹家王庄小区的两千多户居民,拿着钱交暖气费,却交不出去(视频截图)第一批业主入住时发现,小区的暖气并不是市政供暖,而是小区的锅炉房自己烧的(视频截图)2013年,整个曹家王庄小区进行了暖气改造。
近日,我市多部门出台政策。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房住不炒”工作定位,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调控目标,完善房地产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我市出台新规定:“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申请延期缴纳开发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最迟必须于办理预售许可证前缴清。”
“量质齐升、两年万亿”行动人才支撑。近日,中共临沂市委印发。《人才支撑产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认真落实《关于加快推进人才飞地建设的实施意见》,鼓励支持企业到市外发达城市建设研发机构,市县两级依托国有企业在创新资源比较富集的城市设立协同创新中心,对作用发挥较好的研发机构、协同创新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资金补助,力争到2025年全市累计建设人才飞地5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