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省政府网站】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川府规〔2024〕4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研究,省政府决定对全省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标准通知如下。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川府规〔2024〕4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研究,省政府决定对全省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标准通知如下。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今日发布。调整后,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210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22元。
川观新闻记者 刘春华 文/海报从1月1日起,四川省人民政府决定对全省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为2330元、第二档为2200元。此次月最低工资调整的背景是什么?调整有什么特点?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此进行了解读。
在事业单位中,有三种岗位类别的人员: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工勤岗。很明显,事业单位专技岗岗位工资2018年标准与2016标准存在很强的线性关系,具体来讲:2018年标准 = 1.2889×2016年标准 - 304.77元/月。
机关事业单位每两年定期调整一次基本工资标准的惯例始于2014年的10月,在此之后分别在2016年、2018年的7月先后两次执行工资新标准。我国国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是全国一个标准,因此覆盖范围最广,执行普惠性也是最高的。
事业单位现行的工资是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三部分组成。事业单位工资改革调整了标准,完善了工资制度。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将部分津贴和绩效工资纳入了基本工资。下面我们一起来谈谈,2021有哪些调整。
2023年10月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未能按照惯例如期调整,而且到目前为止仍没有相关的任何消息,但根据之前中共中央国务院所印发的《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以及国家发改委的系列明确要求和部署来看,这一次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调标肯定是会进行的,至于会延期多长时间了,我们也只能静静地等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