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参与上述项目,就会存在拿某家子公司的业绩或者资质用来作为自己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的佐证材料。案例:xx单位的软件系统工程项目,在招标文件中对于供应商要求条件是与该项目规模和大小相类似的业绩佐证和相应的能够承揽该软件系统工程的资质证书。
经常有人在群里问,“子公司能否用母公司的设计资质?合法吗?甚至有人一直认为这样操作是正确的!那么,这样做到底是否合法,后期是否会有什么法律风险呢?首先,从法理的角度上来讲,子公司不同于分公司,不可以用母公司的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