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播电视局、网信办,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有关主管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各主要新闻单位:现将《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据“中国新闻出版政务”微信公众号消息,日前,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规定》要求,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