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谢颖、通讯员冷静报道:父亲称与儿子分家后,儿子却赖在家中不走,且只留家里一间房间给自己居住。儿子则称房子是其自己筹集资金建造的,其父亲并没出过一分钱。父亲诉求儿子在一个月内腾空搬离房屋。日前,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宣判,判决驳回父亲的全部诉讼请求。
六安新闻网讯 霍邱县马店镇黄桥村村民张某某与张某系父子关系,张某结婚后因经济困难一直与父母生活在一起,时间长了难免会发生点矛盾,张某某便想与儿子分家,可在房屋具体分配上发生矛盾,便找到马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法官啊!你要替我们老两口评评理啊!我们俩一辈子辛辛苦苦攒钱买了两套房子,到老了,还要被儿子赶出家门。您一定要为我们讨一个说法!伊通法院八月中旬,环城法庭来了两位老人,王大爷和刘大妈两口子,刘大妈向法官哭着说:“法官啊!
张某与丈夫郭某共育有三个子女,分别是长子郭甲,次子郭乙,小女儿郭丙。1985年4月25日,郭某与长子郭甲、次子郭乙签订了分家协议,就赡养问题做了如下约定:“1.长子郭甲扶养母亲,次子郭乙扶养父亲。2.父母在60岁以前,哥俩每人每月给零花钱5元,60岁以后每人每月给10元。”
新京报讯(记者彭镜陶)一对父子签订了《分家析产协议书》,约定父亲名下宅基地及地上房屋拆迁利益全部归儿子所有,父亲需要赡养时,儿子应该尽赡养义务,拆迁后儿子从拆迁款中分出一部分作为赡养费。父亲生活困难后要求儿子支付原约定的赡养费,但儿子认为此前曾承担父亲的就医等费用,不愿再付。
不知你有没有发现一种现象,兄弟之间要分家,父子之间也要分家,兄弟之间分家很好理解,但是对于一些独生子的家庭,分家会被外人误认为儿子不孝,或者与父母合不来,其实不然农村老家一些独生子的家庭,他们父子之间感情很好,婆媳之间相处很融洽,他们也都愿意并且选择分家,具体原因,多年来被很多年
肖某夫妇生育儿子肖大、肖二及女儿肖女。1980年,因肖某夫妇的住房年久失修,肖大、肖二、肖女签订协议一份,约定肖二出资为肖某夫妇翻建房屋两间,嗣后该房屋产权归肖二所有。肖大、肖二、肖女及当时所在生产队队长、相关人员作为在场人在上述协议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