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我们这里农村老人说:解放前农民掌握的土地很少,很多农民都没有土地,只能租种地主家的土地种,那时候地租是30%左右,就是说按照正常年景、比方说一亩地平均打500斤粮食,你就交150斤粮食给地主当租子,当然,农民也是可以和地主谈判的,就是说好地按30%地主收地租,如果是土地贫瘠、地主也可以少收一些地租、比方说收20%。
在浙江余姚出土的南宋地契上,清晰记载着佃农每年需缴纳"主七佃三"的租粮比例。这份泛黄的文书不仅是封建地租的见证,更折射出中国社会绵延千年的剥削本质。当时间指针转向19世纪末,这种根深蒂固的压迫体系与殖民侵略、军阀割据相互交织,构筑起一个前所未有的畸形社会结构。
现在,从网络中只看见一些人细说长谈建国后三十年如何如何,改开四十年怎样怎样?民国22年民国地方调查录记载:“农村经济之破产,该县亦未能幸免,是以多数农户,每每负债度日,其终岁温饱免于亏累者,已不多观”。
从1946年到1953年春季,我亲历了毛泽东领导的全国三次大规模的土地改革,共历时七、八年。1945年日本投降之后,民族矛盾降为了次要矛盾,人民群众要求民主和平和国民党坚持独裁专政发动内战的矛盾成为主要矛盾,党中央及时提出了实行土地改革的方针、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