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7月7日印发《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23年1月1日起,对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2022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