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9月28日电 28日,工信部网站公布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4456号(工交邮电类617号)提案答复的函,其中表示,尽快出台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强化监管约束力度。
【高质量能源内容,点击右上角加'关注'】自2003年开始在铅酸蓄电池行业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以来,国家对于铅酸蓄电池行业制造及回收出台了一系列的环保政策、标准,环保和行业准入等政策的严格执行有利于铅酸蓄电池行业集中和产业升级。
为扎实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监管,确保废旧锂离子电池、铅蓄电池得到规范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等法律法规,现结合我省相关产业实际,将符合经营条件的回收企业名单公布如下: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第五批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中,我省具备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回收利用能力的服务企业名单如下。
废铅酸蓄电池中转暂存环节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逐步提上国家重点管控日程。生态环境部、发改委、工信部、住建部等相继出台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废铅蓄电池收集和转移管理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等法
■张钦 刘彩洁我国对动力电池需求量越来越大,其累计装车量从2020年的63.6吉瓦时增加到2023年的387.7吉瓦时,增加了509.59%。据《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到2035年,纯电动汽车将成为我国新销售车辆的主流,且在公共领域用车实现全面电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