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于其他通勤工具电动自行车具有灵活、便捷、环保等优势已成为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很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在横过道路时不下车推行、随意横穿可能大家不知道这也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而且极易发生“鬼探头”事故电动自行车骑行通过人行横道风险提示1、电动自行车在人行横道上骑行,容易与行人发生碰
湖南公安提醒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车行道右侧行驶;(二)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借道通行或在混行道路上行驶时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三)遇红灯时,在非机动车道停止线、路口停止线或者待驶(转)区内依次等候;(四)转弯前减速慢行、注意
近期,因电动车电瓶所引发的事故层出不穷。它的安全问题也备受关注。《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设计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25公里,蓄电池标称电压要小于或等于48伏。在之前普陀区的一起事故中,车主因超速行驶电动自行车而酿成一场悲剧。
近日两名小伙为实现骑行穿越云南、西藏的梦想改装了两辆电动自行车他们从广东出发一路向西开始骑行之旅不料中途出了意外......事发当晚,两名小伙将两辆电动自行车并排停在云南昆明长水机场附近的某酒店建筑外。正当他们熟睡之际,酒店前台突然打电话告知,其中一辆电动自行车着火了。
近年来,由于电动自行车在生活中被使用的频次增多逐渐成为部分上学距离较远的中学生上下学或接送的交通工具部分家长或学生骑乘电动自行车存在年龄不符合规定、不戴头盔、逆行、未按道行驶等问题导致出现众多交通事故学生交通安全不容忽视在此提醒广大家长及学生电动自行车可不能“乱”骑01 电动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