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以其便捷的操作方式、丰富的功能种类成为当下用户覆盖最广,使用频率最高的社交工具,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施行后,以微信记录为内容的证据在民事诉讼证据中的分量也越来越重,但实践中的当事人对微信记录操作留存方式和提交流程往往不够熟悉,那么在诉讼中应该如何正确有效地提交微信证据呢?
郭女士与租住其房屋的租客小雷关系不错。某日,小雷给郭女士发微信称因家里有点急事,需要向郭女士借款5000元,一个月内归还。郭女士出于对小雷的信任答应了借款,并通过微信给小雷转账5000元。但两年过去了,小雷仍未还款。郭女士将小雷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借款5000元。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如今微信成为人与人之间最常用的沟通工具之一因此在民事诉讼证据中微信记录的分量也越来越重实践中如何提交微信记录作为证据许多人对此并不熟悉或者存在诸多疑问日前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微信聊天记录成该案判决依据之一男女双方举行结婚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