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记录仪是一种高科技仪器,能够记录汽车行驶全过程的视频图像和声音,李宏伟告诉记者,行车记录仪录制的视频属于视听资料,在保证真实的前提下,可以作为证据链条上的一环,和公安机关调查的其他证据相互印证,但最终要以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为准。“行车记录仪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有一定帮助。
在看到有交警夜查时,他企图与副驾女子临时换座逃避查处,不料这一过程被后车的行车记录仪全程记录。当晚21时40分许,在海淀区五棵松华熙商圈,海淀交通支队公主坟大队的民警们正在开展夜查整治工作,这时,一辆接近夜查岗的车辆欲行又止,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从5月4日开始,上海正式启动视频举报交通违法查处工作,车载行车记录仪记录的各种交通违法视频资料均可以作为举报的内容。值得关注的是,上海不是第一个采取这种取证方式的城市,相信也不会是最后一个。老司机们不仅感叹,除了还原交通事故,预防或记录碰瓷行为,现在行车记录仪又多了一个实用功能。
文/袁晓彬 本文选自【网易另一面】近日,成都发生男司机打人事件(最新报道),随后因男司机行车记录仪影像曝光发生舆论反转,有人建议将被行车记录仪记录的违规行为或者事故视频直接提供给警方,减少违规行为。事实上,行车记录仪记录的作用只是提供参考,不能用做交通事故的直接证据。
福州的郭先生向FM全媒体《维权超给力》反映,他在驾车过程中遇到一辆跨压实线随意变道的小车,于是尝试在“福州交警微发布”的“随手拍”中,上传行车记录仪拍下的画面举报。2月6日下午2点50分左右,郭先生驾车经过福州市肺科医院环岛路段,往尤溪洲大桥方向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