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诉求:廊坊公积金异地互认应尽快落实您好:2014年10月9日三部门已发布《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公积金异地互认得到政策支持。后经多次致电廊坊公积金管理中心均回复公积金异地互认相关具体措施的编排编制暂未启动。
近日,多地密集出台公积金互认互贷、异地提取政策。“钱随人走”或将是近期公积金政策优化的新方向。8月18日,据“西安发布”披露,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杨凌、商洛、运城、临汾、天水、平凉、庆阳、延安、三门峡共14个城市签订了关中平原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合作协议。
4月30日,天津市住建委官方微信公号发布消息称,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值得注意的是,其中提到,北京市、河北省户籍居民和在北京市、河北省就业人员在津购买住房的,享受天津市户籍居民购房政策。
近日,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互认互贷业务的通知》,其中提出,在现行“省内+湖南五市(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郴州市)”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互认互贷的基础上,增加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互认互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