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桂政办发〔2014〕70号文件规定,关于广西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及补缴规定,分为以下五个部分。第一、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15个缴费档次。测算文件:按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桂政办发【2014】70号文件和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印发桂人社规【2018】22号的规定测算,如统筹地人民政府出台更优惠政策,则待遇标准累加计发。
对于没有参加正式工作的城乡居民而言,大多数买的都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男女累计缴满15年以上,到了60岁男女都可以领取养老金,老人上了年龄收入来源相对有限,不少人就是完全依靠养老金来满足基本生活,因此对居民养老保险发放标准非常关注,本期话题就专门说下2023年广西居民养老保险发放标准。
关于政府补贴的说明:只有按时政策缴纳的当年费用,才能享受当年相应的政府补贴,断交后补缴的年份或者是提档补缴的部分都不享受政府补贴。以下数据是根据公式,算上了基础养老金,不加利息的情况下的预测结果,个别市会有区别,仅供参考。
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7月1日起,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121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31元,65周岁以上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相应提高至每人每月136元。
横州市各用工单位和广大群众: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已临近尾声,年底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业务的高峰期,为保障您的权益不受影响,建议大家错峰办理,尽早参保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