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为谋私利,铤而走险伪造公司印章获刑。近日,淮上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伪造公司印章罪案件,被告人潘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图片来源于网络)2022年9月,潘某某与安徽某建筑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承揽某公司厂房钢结构工程。
近日,秦州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结一起伪造公司、企业印章案,被告人黄某某犯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元。被告人黄某某于2019年3月应聘到深圳某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天水联络处上班,担任业务员,负责联系仪器校准业务。
印章是有关主体依法从事活动的重要信用凭证,与单位的业务往来息息相关,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私刻和随意冒用。案情简介:为顺利承接古田县城区一工程项目,乔某私自使用在某建筑工程公司工作期间留存的公司印章印纹材料复印件,伪造了该公司印章,并以该公司名义承建工程项目。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英吉沙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伪造公司印章罪案件,被告人吕某被判拘役并处罚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吕某在没有征得新疆某公司允许的情况下,伪造该公司的印章并用于个人经营活动,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