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网_今日关注】近日,省政府印发《山东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撤销等工作程序,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及撤销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级别和范围的批复。九江市、上饶市、吉安市人民政府:《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芦林水库等6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级别的请示》、《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恳请撤销我市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请示》、《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恳请撤销吉安市部分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取水口保护区范围的请示》收悉。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薛仁政 通讯员 穗环宣饮水水源是城市的“生命之源”。为守护好一方好水,《广州市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23年11月正式施行。《规定》坚持严格控制原则,强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经划定,不得擅自调整。
3月13日,山东省政府网站发布《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潍坊市峡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批复》。调整后的潍坊市峡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面积1.46平方千米、二级保护区面积127.35平方千米、准保护区面积1289.40平方千米。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定及撤销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批复上饶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恳请批复上饶市广信区茶亭镇(信江)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范围的请示》(饶府文〔2024〕14号)和《关于恳请撤销我市广信区(原上饶县)茶亭镇集中供水工程水源地保护区范围的请示》(饶府文〔20
近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对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报请审批贵阳市花溪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的请示》作出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贵阳市花溪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 二、贵阳市人民政府要根据调整方案,尽快实地标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
8月18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获悉,四川省政府原则同意划定或调整划定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渠黑牛湾、德阳市广汉市粟米堰三界村、绵阳市江油市涪江龙茶村、广元市旺苍县黄洋水库、凉山州喜德县则约河等5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撤销成都市崇州市崇阳镇、攀枝花市金沙密地等2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的通知鲁政字〔2025〕32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山东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政府网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保障饮水安全。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和撤销的管理。
【来源:西安日报】本报讯(记者 马昭)记者21日从省政府获悉,为了加快推动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调整和撤销工作,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省政府决定将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划定、调整和撤销工作委托各市(区)政府批准。
本报讯(苗佳妮 记者 张维)为进一步加快推动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调整和撤销工作,根据《陕西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结合工作实际,省政府决定将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划定、调整和撤销工作委托各市(区)政府批准。
2月28日,《山东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发布,以进一步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撤销等工作程序,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规定》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
引语《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是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和改善水环境,维护公众健康而制定的法律。新修订的法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增加了关于实行河长制的规定,增强了对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等,为解决突出的水污染问题和水生态恶化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