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贺飞盗窃案——轻罪案件如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被告人马贺飞,男,1959年2月6日出生。被告人马贺飞在侦查阶段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审查起诉阶段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公诉机关建议判处被告人马贺飞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被告人应志敏,男,33岁,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五莲路。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2011年3月,被告人应志敏、陆毅为牟取非法利益,采用伪报品名的方式,通过进境备案的手段进口5票废旧电子产品等货物。
董如彬、侯鹏非法经营、寻衅滋事案。2011年3月至2013年5月,被告人董如彬、侯鹏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编造虚假信息、帖文,提供网络有偿服务,其中董如彬参与非法经营4起,数额为人民币345000元,侯鹏参与非法经营3起,数额为人民币255000元。
本期关注[虚假发货类案件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责任界定]廖慈芳 崔家龙[利用系统漏洞“薅羊毛”订单的类型化分析与效力认定] 刘 昂 孙心元 郭海娜[电子商务平台作出的“仅退款”调处结果的审查路径] 张小玲 周嘉颖[浅议电商平台纠纷审理的裁判要点] 王毓莹刑事审判案例参考[共同走私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