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院庭长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九条的规定,针对“四类案件”审理中需要关注和解决的问题,按照职务权限采取以下监督管理措施:1.决定将案件提交专业法官会议讨论;
南都讯 实习生靖昊 记者刘嫚 近年来,由于法院审委会面临“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等问题,呼吁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的声音不断。全国“两会”召开在即,民主党派农工党界别小组拟提交《关于规范审判委员会讨论决议案件的提案》,建议审判委员会在讨论决议案件时通知当事人、律师旁听。
民事案件再审须知及注意事项——以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再审为视角《民事诉讼法》第206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新京报讯(记者沙雪良)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合议庭运行机制的意见》,明确合议庭无法形成多数意见时,审判长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建议院庭长将案件提交专业法官会议讨论,或者由院长将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合议庭是人民法院的基本审判组织。
江海燕专业法官会议是人民法院统一法律适用、强化审判监督管理、促进法官业务交流的内部工作机制;审判委员会是人民法院的最高审判组织。司法责任制改革取消院庭长案件裁判文书审批制度之后,二者之间的关系日益密切。
作者:刘练军,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本文摘录自《法定法官原则:审判委员会改革的新路径》,原载于《北方法学》2018年第6期审判委员会闭门讨论案件:违逆法定法官原则根据法院组织法第10条之规定,审判委员会只是“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而不是审理并裁判案件。
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事实认定的指导意见合集2024年11月修订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0 〕 17 号)01 、第十五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