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赵贝通讯员 吴如玉 石志宏1月16日,极目新闻记者获悉,近日,经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知名歌手降央卓玛和湖北某文化公司侵害刀郎著作权一案作出了终审判决,判决被告歌手降央卓玛和湖北某文化公司均承担侵权责任,共同赔偿原告北京某音乐文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