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你作为原告,关于你起诉状中的诉讼请求,一定要高度重视这2点,不要忽视。因为诉讼请求的本身,就是希望法院判决对方应该向你负怎样的责任,而如果你在诉讼请求中写了你的责任,属于跑题,属于自己给自己挖坑,属于你给自己增加了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