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以我的形式展示出了孔乙己的生活,我在镇口的咸亨酒店里当伙计,因我样子太傻,怕侍候不了长衫主顾,便被安排到外面做点事,外面短衣主顾,短衣主顾虽好说话确十分严格怕往酒里掺水,故此我被安排温酒的职位。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唯一穿长衫的人,虽穿着长衫却又脏又破的,说话时总是满口之乎者也,叫人半懂不懂。
鲁镇的咸亨酒店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来喝酒的顾客分为两种:短衣帮和穿长衫的。短衣帮是做工的穷人,都是傍晚散工后花四文铜钱买一碗酒“续命”,靠柜外站着喝;只有穿长衫的主顾,才舍得出上十几文或者更多,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坐着慢慢喝。
今年的毕业季很快到了,又遇上经济不好,就业形势更加严峻,这个话题在各大社交平台上引发围观讨论。在鲁迅先生的小说中,孔乙己是一个没考上秀才的书生,孔乙己是小说中咸亨酒店里“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懂得茴香豆的“茴”字的四种写法,端着读书人的架子,有点自恃清高,却没有经济来源,也不愿意从事体力劳动赚钱,虽然写得一笔好字可以替人抄书换饭吃,但又好喝懒做,不得不偶然做些偷窃的事,也不时因而被打,他的穷酸书生气和脸上的伤痕,成为咸亨酒店里一众镇民的笑料。
每当读到孔乙己放不下读书人仅存的那一抹自尊心时,每当读到奥楚蔑洛夫态度的多次转变时,我总会为孔乙己而扼腕,为奥楚蔑洛夫感到羞愧。而后却又时常觉得,看客们从始至终不过是在他们身上寻些乐子罢了,却无一人反驳,无一人伸出援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