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新闻客户端6月14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徐鲲 吕金滙)非律师能不能从事法律服务业务?市民委托代理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昨日,芝罘区居民李女士咨询“老于帮办”,希望专业人士为她指点迷津。昨天上午9时,李女士致电“老于帮办”:我认识的一个熟人,她欠了我5万元一直拖着不还。
近日有当事人通过微信向我咨询法律问题,咨询完毕后问我能否看下我的律师执业证,因为从未有当事人提出过类似请求,所以初听到该请求时心里不是很舒服,但还是大大方方的把律师执业证原件拍给他了,当事人这时才道出详情,前段时间被人冒充律师给骗了,微信付完咨询费后上网查询,发现律所查无此人,向
为此,王裕好致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请求对上述司法解释中相关规定作出审查。困扰王裕好的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于2011年6月10日发布的一份司法解释,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第八条明确,“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前几日试着写了一篇文章:《我是一个不能执业的律师》,在头条发表之后没想到竟然有10多万的展现量,1.1万的阅读量,对于我这种文章小白来说着实让我激动了一把,感到万分欣喜。没想到写了个小爆文,更坚定了我用网络宣传法律知识的初衷。
在司法范畴之中,法官的地位至关重要,其权威性与尊严理应获得全方位的尊重。律师身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关键成员,在与法官交往之际,应当始终秉持谦逊且自重的准则。许身健老师于前些时日在《中国目前有 75 万律师,多还是少?
来源:中国经济网创意图片 中国经济网许子杰制作据媒体报道,近期网上出现了一些专门瞄准中老年农民工的假律师。这些假律师号称没有打不赢的官司,以帮助打工者讨薪维权之名骗取“代理费”,金额从600元到2000多元不等,拿到钱后立刻将对方拉黑。
作者:欧阳晨雨 法律学者在这世上,居然还有这样一种“生意”:假冒律师行招摇撞骗之实。据工人日报报道,如今,网上有一些“假律师”故弄玄虚,号称没有打不赢的官司,以此“套路”打工者。他们善于钻法律的空子,再通过花言巧语,骗取不少有维权需求的中老年打工者。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内容摘要】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中有关涉外刑事诉讼的条款相当匮乏,与实践需求存在较大差距,建议在《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中增设涉外刑事诉讼专章。【关键词】 涉外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修改 基本原则 管辖 域外证据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