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一名员工因抑郁症口头请病假,却被公司按旷工处理并予以解雇,这一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与讨论。近日,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速裁庭审理后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不足、程序违法。马女士于 2021年11月入职了一家房地产公司做销售顾问,双方合同期限至2024年11月。
男子因腰痛、脚痛多次请病假。公司却发现其脚痛当天,微信运动步数超1.6万,怀疑其“泡病假”,以旷工为由,将他开除!双方闹上法庭,法院会怎么判?事件回顾:男子脚痛请病假,微信步数超1.6万,公司怀疑“泡病假”将其开除!小陈于2012年2月1日进入江苏某公司任职卷簧工。
近日,“员工抑郁口头请病假被按旷工开除”的话题上了热搜。2023年3月16日,南京某地产开发公司马女士在东部战区空军医院被诊断为抑郁状态,医嘱建议休息一周。她在“钉钉”上发起病假审批流程,并将诊断证明和病假条发给了单位负责人。3月27日,马女士再次感到不适,需要去医院复查。
一、员工请病假必须单位批准同意?现实中,有些用人单位规定员工请病假必须经过单位同意,如果没有同意的就视为旷工,进而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其实这是违法的。法律规定员工拥有身体健康权以及休息休假权,如果员工确实患病,依法享有休病假的权利。
职工自身患病或者非因工作原因负伤的,可以休病假,同时给与医疗期保护。企业职工进入医疗期,必须是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休息而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需经县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经治医生提供医疗证明、并由医疗机构管理部门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