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包容,监管机关也是管不举民不究,这就是我看到的现状,只有真正的发生医疗事故了,监管机关才登场,法院才会定性是非法行医,应该感谢监管部门的无为而治,要不民间中医+基本要被整体覆灭,为啥民间中医会存在,因为老百姓需要。
医疗卫生事业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极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目前,社会上存在一些自认为医术高明的人,没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却干起了“医生”的活儿,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近日,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行医案。
近日,一则“男童按药店嘱咐超量服药后中毒”内容在某短视频平台登上热搜,并引发广大网友的关注和热议。视频中,陈女士讲述自己为4岁的孩子在陕西安康恒口示范区的一家药店购买了丙戊酸钠片,按照药店工作人员的建议服用了9片。然而,孩子在服用第6片时开始呕吐并失去意识。
这是关系到中医能否继承与发展的大问题,理应引起重视和解决?我是企业退休80岁老头,我家及亲属没有“中医”。但从网络上看了一些报道,对没有执业医师证中医的处境,略知一二。中医为什么没有执业医师证?主要是老中医,没有高等医学院校毕业学历,连报考医师证的条件都不具备。
有一定的诊疗技术,没有资格证书的朋友注意了,现在国家从2017年开始颁布了国家15号令《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这就是针对民间有技术没有证书的大夫出台的政策,报名要求是需要有五年以上的医疗活动经验,满23周岁可以报名,以北京为例,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医术渊源,在中医医师指导下在本市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或者《中医药法》施行前已经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的;
洪女士前往整形美容机构隆鼻,选择由“鼻整形专家”、该院院长为其进行手术。洪女士在手术后觉得效果不佳,交涉过程中竟发现该院长没有行医资格,于是她将医院诉至法院,要求对手术费用“退一赔三”。日前,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支持了洪女士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