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宁夏日报】朋友聚会,推杯换盏,促进感情,本来是件美事,可若是因聚会饮酒身亡,其他同饮者需要承担责任吗?近日,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饮酒者酒后死亡,亡者家属将同桌饮酒者诉至法院请求赔偿的案件。案件中,马某某与王某等人聚餐共饮8瓶啤酒。
三五好友,把酒言欢,曲终人散后,却有人酒后溺亡,同饮者是否必须承担赔偿责任?近日,临洮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聚会后意外身亡案件,依法判决同饮者不承担赔偿责任。案情简介2023年10月某晚,为给自己庆生,冯某主动邀请王某、李某、张某等人给其过生日,并让冯某的好友赵某陪同大家。
为给自己庆祝生日,冯某主动邀请王某、李某等人到自己经营的KTV庆生,并让好友赵某陪同大家,他并未喝酒。次日凌晨,所有人陆续离开。当天下午,冯某和朋友赵某被发现溺亡。事发后,冯某家属起诉同桌5人索赔。甘肃临洮县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依法判决同饮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7月4日讯(记者陈勇 通讯员邱实)7月4日9时30分至10时30分,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奓山法庭庭长谢燕临将做客“周二之约”问法官直播间,为网友解答如何保护自己的人格权等法律问题。直播现场。记者杨涛 摄问:饮酒出事,同桌饮酒者需要承担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