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追究其责任:5.2.1不贯彻公司规章制度,不认真解决职责范围内出现的有关问题;5.2.2在工作中失职行为失察或放任错误;5.2.3在工作中不负责任,造成严重质量事故和较大损失;5.2.4出现责任质量事故故意隐瞒不及时上报的,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5.2.
山东烟台栖霞市笏山金矿事故22人井下被困事故,涉事企业迟报事故时间长达30个小时,虽然企业组织了救援,却始终没有向当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告,直到发现救援难度超出自身能力,才“揭开盖子”。那么该如何做才是正确事故上报?这种行为被媒体声讨为对生命的漠视,无异于草菅人命,国法必不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