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以我的形式展示出了孔乙己的生活,我在镇口的咸亨酒店里当伙计,因我样子太傻,怕侍候不了长衫主顾,便被安排到外面做点事,外面短衣主顾,短衣主顾虽好说话确十分严格怕往酒里掺水,故此我被安排温酒的职位。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唯一穿长衫的人,虽穿着长衫却又脏又破的,说话时总是满口之乎者也,叫人半懂不懂。
鲁镇的咸亨酒店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来喝酒的顾客分为两种:短衣帮和穿长衫的。短衣帮是做工的穷人,都是傍晚散工后花四文铜钱买一碗酒“续命”,靠柜外站着喝;只有穿长衫的主顾,才舍得出上十几文或者更多,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坐着慢慢喝。
自从孔乙己被丁举人打了以后在家整整躺了三天,经过痛苦的思想斗争,他决计脱掉长衫,加入短衣帮的队伍。转眼年关将近,鲁镇的街道比先前热闹起来,咸亨酒店的顾客也渐多,后厨忙不过来,孔乙己被叫到后厨帮忙杀鸡宰鱼,大厨是个李逵模样的人,一副凶神恶煞的面孔,见孔乙己杀鸡时笨手笨脚,劈头盖脸就是一顿臭骂,孔乙己气得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但又不敢作声,心里暗暗咒骂“妈妈的,狗一样的东西,大字不识几个也敢对我吆五喝六,袖有三百钱,便而翁也!非人哉,这厮,当初老子也是饱读诗书……”
很久以前,我们在学校学《孔乙己》这篇课文的时候,我记得,每个人的脸上都在笑,包括讲这篇课文的老师。无论何时,只要是谈到鲁迅先生创作的「孔乙己」这个人物,有没有发现,几乎每一个人的脸上都会浮现出一种轻蔑的,朝下凝视的,带着嘲讽的笑容。
大概十年前,第一次在语文课本上读到了鲁迅先生的《孔乙己》,当时的感受已不太清晰,但依稀记得语文考卷上关于赏析这篇文章主旨的答案,作者借这篇文章揭示了科举制度对知识分子精神的毒害和封建制度“吃人”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