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李某二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李某以100万元的价格购买张某的房屋,次月办理过户登记,双方中若有一方违约,应当支付另一方违约金30万元。同时,李某支付定金16万元。此后,由于房价上涨,张某拒绝为李某办理过户登记。张某应当如何承担违约责任?
在实务中,我们经常会看到,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时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所有。而双方在办理完毕离婚登记后,一方反悔,拒绝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将房屋过户到孩子名下的情形,也时有发生,面对这种情况,另一方及其子女又将如何维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