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2016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为确保2016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包头市教育局《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包教发〔2016〕4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指导意见》,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条件的军人、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入园。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级示范幼儿园评估及管理办法》及《内蒙古自治区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经实地评估验收,2023年拟确定93所幼儿园为自治区级示范幼儿园,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1月27日至2024年2月2日。
可能是园舍规划好不好、。认定工作组按照抽评数不低于旗县区认定数的30%,对经各旗县区评估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随机抽查了其中的10所,通过查看资料、实地查看、座谈询问等形式,从园舍规划、办园资质、办园条件、财务管理、人员配备等10方面进行了全面评估。
按照市教育局在全市幼儿园开展“结对拉手”活动的要求,青山区在征求了广大公民办幼儿园意见的基础上,选取了8所规模较大且有可持续发展前景的民办幼儿园和市教育局选配的四所自治区示范园结对共建。活动伊始,青山区教育局召开了全区幼儿园“结对拉手”启动仪式。
包头市内各旗县区教育局已经开始进行2020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如下是全市幼儿园2020年收费清单,具体包括全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情况、全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情况、全市取得办学许可证的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情况、全市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其他性质幼儿园收费情况。
近日,包头市教育局印发《包头市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规范实施幼儿园阳光招生,进一步推进全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指导意见》强调,幼儿园招生坚持“以县为主,属地管理”“公益普惠”“公开、公平、公正”、招生入园服务“一网通办”原则。
截止至2020年6月1日,青山区公办幼儿园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公告等工作已结束。5月26日下午,在包头市和平中学进行了2020年昆区地区公办幼儿园招生电脑派位工作,参与派位的幼儿园录取结果查询已于5月29日——6月1日期间查询完毕,凡未被录取的幼儿和错过网报的幼
按照《包头市教育局关于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特殊教育学校开学复课的通知》要求,我市部分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评估合格,属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同意,达到开园复课标准,现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