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陈琳)“十一”假期即将来临,9月25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国庆节期间消费提示。三地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选择旅行团出游,要签订书面合同。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保护京津冀三地消费者合法权益,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注意维权时限,在权益受损3年内向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提出投诉;警惕代诉陷阱,避免“维权反被坑”。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3月6日消息(记者 庞婷)“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为保护京津冀三地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共筑满意消费,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消费提示。
来源:北京日报 原标题:注意维权时限 警惕代诉陷阱“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督部门联合发布提示,提醒消费者注意维权时限,在权益受损3年内向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提出投诉;警惕代诉陷阱,避免“维权反被坑”。消费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纠纷。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督部门联合发布提示,提醒消费者注意维权时限,在权益受损3年内向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提出投诉;警惕代诉陷阱,避免“维权反被坑”。消费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纠纷。
“十一”黄金周即将来临,为确保京津冀三地消费者国庆节期间消费安全,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如下消费提示:一、慎重签订合同。选择旅行团出游,要签订书面合同。
央视网消息:据“北京市场监管”公众号消息,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保护京津冀三地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共筑满意消费,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消费提示。
202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维护京津冀三地消费者合法权益,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员会、河北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消费提示,共同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了解维权渠道,关注维权时限。
202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维护京津冀三地消费者合法权益,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员会、河北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消费提示,共同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了解维权渠道,关注维权时限。
北京商报讯(记者 赵述评 王思琦)10月21日,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合发布“双十一”消费提示和平台合规指导指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良好的平台、网店,按照需求购买,切忌冲动消费。
中新网北京10月21日电 (记者 杜燕) “双十一”购物狂欢节来临之际,各大电商平台纷纷推出诱人的优惠活动,吸引着无数消费者的目光。在享受购物带来的乐趣和便利的同时,消费者也需要警惕一些潜在的风险和问题。
本报讯 (记者徐东周)2025年元旦、春节“双节”将至,为进一步规范京津冀地区广告经营活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规范有序、安定祥和的节日市场氛围,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河北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向京津冀三地广告经营主体、广大消费者发出以下提示。
来源:【长城网】河北省市场监管局。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刘延丽 通讯员 张丽雪)2025年元旦、春节将至,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发布节日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明白理性消费、依法依规维权,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北京商报讯(记者 赵述评 王思琦)12月30日,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合发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消费提示指出,消费者在元旦春节期间应明白理性消费,面对“优惠、买一送一、清仓、返券”等促销打折活动诱惑,应保持头脑清醒,冷静选择、货比三家。
京津冀消协组织发布“双十一”消费提示首选资质齐全、信誉良好的正规电商平台纵览客户端讯(河北日报记者解楚楚)近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天津市消费者协会、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发布“双十一”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在享受网购便利的同时,警惕一些潜在风险。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蛇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规范京津冀地区广告经营活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规范有序、安定祥和的节日市场氛围,日前,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河北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提示,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确保所推销商品或服务的广告内容真实、合法,不得发布虚
央广网北京10月31日消息(记者 宋雪)2024年“双十一”网购促销活动已拉开帷幕,近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天津市消费者协会、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发布“双十一”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享受购物乐趣和便利的同时,也需要警惕一些潜在的风险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