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教育部向社会公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办法》自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办法》并非网传的要全面禁止校外培训,而是要依法管理校外培训,让合规者受到保护,让违法者付出代价,使校外培训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9月12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樊未晨)记者今天从教育部获悉,近日,教育部颁布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10月15日起施行。此举旨在对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立规定则,加强校外培训监管,使校外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10月15日起,《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正式施行。根据《办法》,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未经审批有偿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擅自组织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性竞赛活动等违规行为将被重罚。孩子报名参加的校外培训班,还能正常上课吗?
修订后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10月1日起施行。明确标签、说明书不得使用“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生态牧场”“进口原料”“原生态奶源”“无污染奶源”等模糊信息;不得使用婴儿和妇女的形象,“人乳化”“母乳化”或者近似术语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