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业主是否能拒交涨价的物业费应分情况而定:首先,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十条相关规定,业委会应当和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合同,且物业费应由业主和物业公司依据一定的原则和收费办法共同约定。
文/视频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全媒体记者 虢灿“我们小区好多业主收到了律师函,我们要怎么处理?”三湘都市报报道了长沙望城区珠江东方明珠小区几百位业主被起诉一事后(详见5月24日A05版),不少读者通过三湘都市报的微博、微信反映,因为拖欠物业费收到了物业的律师函。
那么物业费收费难,则是各地住宅类物业公司所普遍面临的工作难点。作为物业公司这类企业的“主营收入”,物业费的收缴率,事关物业企业能否正常运转,各项服务工作能否有效开展,服务内容和标准能否保质保量,乃至直接影响到物业公司的“企业价值”能否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