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5日下午17时许,一热心群众来到峨山县公安局大龙潭派出所,称自己捡到一本驾驶证,里面夹着身份证、医保卡、银行卡等,在原地等待许久也未见失主,便将捡拾的物品交到了大龙潭派出所民警手中,当民警询问热心群众姓名和联系方式时,群众不愿留名,称这是自己应该做的。
捡到别人驾驶证,一般人都会把它交给警察或还给失主。5月10日,宾川县公安局乔甸派出所交警中队民警在宾祥路吃凉水箐路段查处交通违法时,在对一辆小型轿车进行检查过程中,驾驶人出示了一本名为张某龙的“C1”类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