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孔乙己被丁举人打了以后在家整整躺了三天,经过痛苦的思想斗争,他决计脱掉长衫,加入短衣帮的队伍。转眼年关将近,鲁镇的街道比先前热闹起来,咸亨酒店的顾客也渐多,后厨忙不过来,孔乙己被叫到后厨帮忙杀鸡宰鱼,大厨是个李逵模样的人,一副凶神恶煞的面孔,见孔乙己杀鸡时笨手笨脚,劈头盖脸就是一顿臭骂,孔乙己气得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但又不敢作声,心里暗暗咒骂“妈妈的,狗一样的东西,大字不识几个也敢对我吆五喝六,袖有三百钱,便而翁也!非人哉,这厮,当初老子也是饱读诗书……”
现在经济环境不好,工作难找,许多人就说,我如果不是大学生,没有读过书,我就可以去摆摊,可以去应聘保洁工作,可以心安理得去流水线工厂打打镙丝钉,可我偏偏是个上过大学的,是有文化的人,学历是我炫耀的资本,但也让我弯不下那高傲的腰,我天之骄子,怎么能与短衣帮们混在一起?
这位清末的落魄书生穿着象征读书人身份的破旧长衫,在咸亨酒店的哄笑声中教小孩“茴字的四种写法”,这个场景如同穿越时空的寓言,在今天的考研教室、考公培训班里不断重演。当我们重新审视这个经典形象,会发现鲁迅早在百年前就预言了现代社会的精神困境。
鲁迅在《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里说,“我们从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生求法的人……虽是等于为帝王将相作家谱的所谓‘正史’,也往往掩不住他们的光耀,这就是中国的脊梁”。
孔乙己最近又火了,是因为很多人把现在的大学生形容成了孔乙己,把学历形容成了孔乙己的长衫。并且认为孔乙己就应该脱掉长衫,也就是要求大学生应该放下学历跟颜面,应该脚踏实地,应该去扫大街,应该去刷碗,应该去当掏粪工。
“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句话出自鲁迅先生的名著《阿Q正传》中的一个章节,是对孔乙己这个可怜的酒鬼的最后一笔。但是,这句话真的是一个病句吗?它是否暗含了什么深刻的意义和隐喻呢?孔乙己是一个令人同情又让人厌恶的角色,他身上集中了中国社会的许多弊病和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