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信息要明示《消保条例》第十三条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经营者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在其首页、视频画面、语音、商品目录等处以显著方式标明或者说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禁止“刷单炒信”《消保条例》第九条经营者应当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真实、全面地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相关信息,不得通过虚构经营者资质、资格或者所获荣誉,虚构商品或者服务交易信息、经营数据,篡改、编造、隐匿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新华社图表,北京,2024年9月23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获悉,通过开展为期6个月的“守护消费”暨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市场监管部门重点针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查办了一批民生领域消费侵权案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34万元,有力维护了
在金融消费融入日常生活的今天,守护自身权益、警惕金融风险、不断充实金融知识,已然是每个人不可或缺的生活技能。现在,一场别开生面的 “漫画绘权益 消保筑安心” 漫画大赛,由建设银行日照分行重磅开启,正式拉开了热烈的帷幕,诚挚邀请每一位金融消费者踊跃参与,一同为金融知识普及添砖加瓦!
数字经济下的信息安全、食品安全、预付安全等话题备受消费者的关注,维护消费者权益,要“3·15”更要“365”。“欢迎光临,请扫码点餐。”当前,“必须关注公众号才能开发票”“必须使用小程序才能点餐”“必须扫码缴费”,诸如此类扫码强制关注使用的现象在生活中并不少见。
“办卡容易,退费难”“变相涨价,质量缩水”“卡还在,店没了”预付式消费在众多领域火爆的同时也带来种种乱象快来和绍法君看看这组漫画了解在预付式消费模式下该如何“避坑”法条链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