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东莞市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指出将加大力度提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租住住房的支付能力,将租住住房提取比例上限提高至70%、额度上限提高至1800元/月。
(全媒体记者 伍江)记者近日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今年前11个月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为75.8亿元,与去年同期的58.1亿元相比,增加了17.7亿元。今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围绕服务民生,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有效拓宽了住房公积金的受益面。
本报记者 陈婷 赵毅 深圳报道《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9月11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阶段性实施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暂行)》(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购买东莞市新建商品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加大多子女家庭公积金租房
大小4月1日起,租房提取公积金将简化手续,租住东莞市住房的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可计提不高于职工本人缴存当月金额60%且不超过540元的公积金作为租金补充,且不必再提供租赁合同、租金发票等资料。
澎湃新闻记者 计思敏9月23日,广东省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规定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调整了购房最高贷款额度、增加购买外市二手房申请提取的条件以及停止受理物业管理费提取。《通知》指出,调整最高贷款额度。
30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调整本市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此番调整将提取限额从540元提高至1500元,将提取比例提高至月缴存额的65%。更重要的是,提取时间从不少于3个月调整为可每月提取,前提是通过自助服务渠道办理。
10月28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优化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政策,并拓宽承办银行范围。通知显示,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同意,10月28日起正式推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在原试行基础上针对性优化部分做法。
南方+记者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下称《提取办法》)将于2025年3月1日起实施。新的《提取办法》有2处新增和2处调整,新增之处分别为:新增停缴且账户封存达规定期限的提取情形,新增同一住房频繁交易、频繁变更婚姻关系限制提取条款。
3月1日起,《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将实施新规,新规共有四处调整改动,具体内容如下:一、新增停缴且账户封存达规定期限的提取情形。缴存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提出申请一次性提取缴存人账户全部余额:(一)本市缴存职工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
原标题:东莞住房公积金新规实施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李直建从本月起,新修订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规”)正式实施。新规新增了六种不予贷款情形,放宽销户提取,并将还贷提取调整为报销模式和冲还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