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南县居民刘女士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称,她在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洛南支公司购买了分红保险,当时业务员称本金和红利在期满后可以一次性取出,但今年他们意外得知无法取出,怀疑保险公司存在虚假宣传要求退保,对此,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商洛分公司称是业务员业务不熟说错了。
连日来,中国消费者报“3·15消费者之声”平台联合新华社客户端搜集消费维权线索,聚焦金融保险、牙齿整形、教育培训等民生消费领域,策划推出“3·15在行动”系列调查报道,揭示市场中存在的各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现象,助力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
【摘要】退保损失该由谁来承担?新疆的叶女士(化名)向特搜记者报料,说4年前为孩子购买了一份泰康人寿的保险,当时业务员承诺说,这份保险不仅可以保障意外还具有理财功能,利率比银行定存要高,只要交满15年就可以本金利息一起取出。
“我曾是保险公司业务员,自己也购买了4份保险,现在我申请退保,却被要求一定要总经理签字才可以退保,为何同样是公司的客户,退保要求却不能一视同仁呢?”8月11日,市民张先生来到本报新闻大厅,反映了他退保遇到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