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晚,洲际油气一纸“遭强制平仓被动减持”的公告揭开了股权质押风险爆发的一角。记者了解到,目前有机构想按合同约定强行平仓止损,却遭遇上市公司大股东不配合发布减持公告,导致机构陷入想平不能平的困境,并且这种情况已不是孤例。
本案中,法院是支持了期货机构的观点,即,《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当日交易结算后梁振玄未补足保证金或未在开市后立即自行减仓,以及期货交易过程中梁振玄必须立即补足保证金或立即采取有效减仓措施,均是选择条件的条款,而非并列条件的条款。
如果承认合同有效,那么就是在默认场外配资行为是合法的;如果认定合同无效,那么关于利息、违约金等约定均属无效,在一方不履行借贷合同的情况下,另一方的合同权益很难通过司法途径得到救济◎ 文 《法人》见习记者 彭飞2015年12月8日,宋某诉上海赏利投资有限公司、鞠某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
我们已经知道,当日权益减去持仓保证金就是资金余额。如果当日权益小于持仓保证金,则意味着资金余额是负数,同时也意味着保证金不足了。按照规定,期货经纪公司会通知账户所有人在下一交易日开市之前将保证金补足。此举被称为追加保证金。